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院管理,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红人[2008] 6号)规定,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人事管理工作人员1人(编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报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或财务管理。
(六)性别:男,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 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携带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交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址:校务管理中心7楼人事处704室。
三、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具体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1.按考试成绩确定一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通知。
3.若有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形式
健康体检合格、政审合格、试用期(三个月)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学院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本科生月工资2300元+工龄工资+绩效+五险+住房公积金;
研究生月工资3000元+工龄工资+绩效+五险+住房公积金;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根据学院相关管理办法,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从次年开始月增资200元的工龄工资;月发放1000元的绩效;按劳动法购买五险;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学院联系方式及地址
人事处联系电话:0873-3657877(兼传真),联系人:邹老师
地 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小新寨水库旁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务管理中心704室人事处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