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2、年龄 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学历及专业要求:
岗位1(1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专业;
岗位2(1名):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管理专业,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3(1名):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经济与行政管理、工程财务管理专业,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4(1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专业。
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璧山高新区管委会308办公室
3、联系电话:41407196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
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到10人以上,原则上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四)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统一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成绩、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1800元/月,保险及差旅补助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璧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www.bishan.gov.cn/gsgg/content_3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