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遂宁市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1177 次 日期:2012-08-20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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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射洪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证书(参加2012年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由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出具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者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有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7.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方式: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射洪县卫生局负责资格初审,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招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至9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在职考生应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其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提交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并下载打印和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详见附件2。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表所注说明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后粘贴在贴照片规定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并凭缴费收据到信息录入处提交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3.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同一个岗位编码包括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要在《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单位”栏明确具体的招聘单位。

4.招聘的各个岗位具体要求请参阅2012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五)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9日至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笔试缴费发票领取。

(六)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本次笔试两科(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共计收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另行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考生报名时,到报名资格复审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考试

本次考试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知识》笔试,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及所占权重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其中:《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所占权重见本公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以《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准。

2.开考比例:同一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相应专业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报考者应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6.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9月25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7.政策性加分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经县(区)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且服务期满的下列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中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团委、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协议书或服务证、年度考核登记表、县(区)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优表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等),未在本次招考报名结束(2012年8月31日)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1)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符合其它加分条件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加2分,被县(区)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护理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某招考专业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出现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不能低于本次所有拟招聘人员总成绩的最低分,否则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2年9月27日至28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射洪县太和镇同仁路14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人员依次递补。

5.进入面试程序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45%+专业知识×55%+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和各项折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数,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体检工作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射洪县卫生局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射洪县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员缺额,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考该专业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空额专业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体检、考核都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5866013;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5-6839212,0825-6622547)。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专业岗位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聘用办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一用人单位的同一专业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后以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聘用到各用人单位。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发给聘用通知。

(二)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填写《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射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报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三)所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考务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6622547,0825-6839212

附件:1.2012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2012年射洪县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

射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3.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射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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