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从事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科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要求:不限;
3、科员及以下职务,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8月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09年及以前省选调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分析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9:00-9月4日16:00;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报名表在连云港市公务员网www.jslyg.lss.gov.cn“下载专区”下载)/default_gwy.aspx 和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发送至lygwjjbgs@126.com邮箱;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写作的机关综合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经验交流材料等)2件和2张2寸彩色照片,到市物价局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新浦区康泰南路18号206室)。
资格初审:选调单位依据公开选调条件要求,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如填报信息不全,应按要求补充填报报名信息,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10。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取前3名进入考察。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核实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组织机关文字综合能力现场测试;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组根据测试和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党组从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公务员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由选调单位党组从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并进行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本公告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物价局组织人事处0518-85400992、85411762、18936601810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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