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公开招聘
20名临时文明劝导员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共享创建成果,建设文明普洱、幸福普洱,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全力维护普洱文明城市的形象,为文明城市创建增光添彩,已经成为每一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共识。
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创文工作需要,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时文明劝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临时文明劝导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人员录用。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人数
招聘临时文明劝导员共20名,主要负责对思茅中心城区各社区、小区、街道、公共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二)薪酬待遇
根据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100元/天,月工资约3000元。每周实行一次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补。
(三)工作职责及地点
在思茅中心城区内(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2月15日,为期一个月),各社区、小区、街道、公共场所等区域内不文明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做好文明倡导工作:
(一)做好文明交通管控和引导,杜绝行人翻越隔离栏、横穿绿化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礼让斑马线、不车窗抛物、不闯红灯等宣传引导,对违章停车进行劝导;引导非机动车安全文明骑行,劝阻不文明行驶行为;
(二)对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导;
(三)对占道营业、临时摊贩随意摆摊设点等乱象进行劝导;
(四)对公园、街道、广场躺卧公共座椅、践踏草坪、坐卧草坪、攀摘花木、乱扔烟头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五)制止争吵漫骂现象,遇突发事件(如失窃、斗殴、纠纷等),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对以上违法行为人或车辆进行录拍,记录违法行为;
(六)劝导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质良好,身体健康,本人自愿从事文明劝导员工作,具有基本法律法规常识,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在普洱城区及周边有固定住所,对思茅中心城区环境较为熟悉,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正常使用智能手机。
(四)年龄18-45周岁(含)。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红绿色盲,无肢体残疾。
(六)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复(退)伍军人、下岗人员、再就业人员优先招聘。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身体状况不能适应相应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普洱市北部行政中心市政府三楼309室)。
邮件发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8:00(请注明:姓名+应聘:文明劝导员;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pescwb@163.com。
3.报名材料
(1)普洱市创文办公开招聘临时文明劝导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彩色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发邮件的请扫描发送);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件报名的发送扫描件。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普洱市创文办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审核者通知进行面试。
(三)面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用,培训上岗。
(2)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市创文办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市创文办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正式录用后,由市创文办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创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传真):0879-2189829,15087900869。
来源:http://www.puernews.com/wzgg/02869730470223029344?spm=zm1283-001.0.0.1.WI7I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