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招聘1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在册吸毒人员落地管控工作,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实体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化,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重庆涞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禁毒专职社工,用于各乡镇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平安办)从事禁毒工作,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至1999年10月31日出生)丰都户籍人员;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禁毒社工工作;
(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先;
(七)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不得从事禁毒社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丰都县各乡镇街道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9:30-17:00。
2.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丰都县公安局办公大楼311办公室)
3.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持有关证件资料到资格审查现场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并提供本招聘启事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同时提供重庆涞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往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禁毒专职社工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领取)、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20分
2. 笔试地点:丰都平都中学教学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11月20日到丰都县公安局3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参考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综合能力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禁毒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 %。
5.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1:3。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形降低开考比例。
6.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公示。
(三)面试
1. 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地点及时间于2个工作日后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公示。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1:1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过程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当日,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体检项目参照有关体检标准进行。
(五)政审考察
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本人进行政审考察,内容包含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等情况。若政审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前,由重庆涞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从事乡镇街道禁毒专职社工岗位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后的禁毒专职社工必须在用工单位服务一年以上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合格后,转正工资标准每月为1950元,同时为其缴纳五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丰都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禁毒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上岗。
报名咨询电话:70686218 余老师,70600200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