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智能传动和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智能传动和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实验技术人员:3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潜心育人,甘于奉献。
4.综合素质优良,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过硬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学历条件
2020年7月及以前毕业的研究生,或2020年7月及以前出站的博士后;学历须为全日制(不含定向、委培或在职攻读)。
国(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上明确的为准。
(三)外语条件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小语种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或有10个月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
(四)年龄条件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2019年8月前毕业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2月8日,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网址:http://xndxrszp.swu.edu.cn),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报名前,须仔细阅读诚信报考协议书,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志愿选择
符合其他单位的实验技术岗位要求的,除本报名志愿外,还可填报调剂志愿1个。
3.结果查询
2019年11月18日至12月11日期间,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查询资格审查情况。
(二)打印登记表及准考证
应聘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8:30前登录“西南大学人事招聘网”,下载打印《西南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岗、管理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招聘情况登记表》,参加笔试人员需同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安排
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
地点:待定(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写作》
考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综合基础知识等。
《写作》: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等。
2.面试安排
时间:暂定2019年12月16日下午(具体以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为准)
地点:待定(具体以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通知为准)
博士、博士后笔试免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1:3择优确定;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不足1:3的,则从符合调剂岗位条件且未入围第一志愿面试资格的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四)实习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等情况,择优确定实习考察人选,实习考察期不少于一周。若实习考察人选放弃资格的,可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实习考察期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党委教师工作部指导意见对实习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五)拟聘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和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
(六)资格复审
在公示期内,对实习考察后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个人打印并签字的《西南大学2020年专职辅导员岗、管理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招聘情况登记表》、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详见附件2)。
(七)签约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即组织体检、签约。
四、聘用方式
实行编外聘用,转编按照《西南大学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8﹞758号)。详见:http://renshi.swu.edu.cn/s/renshi/rygl/20190108/1237924.html。
五、纪律要求
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六、其他要求
1.落实教育部关于选人用人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要求。
2.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因个人联系方式有误而造成的结果,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23)68253486
咨询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5:00-17: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883325526(曾老师)
信息来源:http://renshi.swu.edu.cn/s/renshi/index2/20191117/3906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