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渝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74 次 日期:2019-11-21 0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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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简章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

三、选聘范围

(一)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职务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符合条件者。

(二)重庆市范围内(不含渝北区)已完成转正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符合条件者。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计算时间,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考试:

(一)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试用期的;

(二)曾经受过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参加公招、遴选、选聘等且转任至现单位未满2年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六)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七)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均截止报名开始当月(即2019年11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编制内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按照整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此原则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聘单位的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选聘岗位表》。选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网上报名

1.诚信报考。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期间只审核照片,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选聘岗位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不能进行更改)。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选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qzpta7.chinasyks.org.cn/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进入“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全面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笔试完再对进入资格审查阶段人员的相应条件进行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指标。无法递减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及确定选聘指标。若该岗位取消选聘,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6.打印报名信息表。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确认参考的人员,于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12月7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根据岗位要求不同,笔试科目分为《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写作》。《综合基础知识》大纲参照2019年4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能力、写作技巧等。

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未设《写作》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设有《写作》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写作》成绩×50%。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审核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3)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录(聘)用文件、是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证明文件;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对第(3)条身份证明和任职依据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其缺额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经递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及确定选聘指标。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与要求在全部资格审查完成3个工作日后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党校岗位除外),报考党校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上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环节。

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时间、地点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有《写作》的,则按《写作》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经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出现缺额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出现缺额的,由选聘机关商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若进行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岗位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北区委组织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

附件:1.《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19年度重庆市渝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2019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yb.cq.gov.cn/Item/39063.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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