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社局网站 阅读:1305 次 日期:2019-11-24 15: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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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从九龙坡区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职员9级及以下管理岗,招聘指标共5名。其中,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1名,招聘岗位为“职员1”;从其他村干部中招聘1名,招聘岗位为“职员2”;从其他社区工作人员中招聘3名,招聘岗位为“职员3”。具体要求详见《九龙坡区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区域内现任建制村干部(即:“六职”干部和符合全区换届政策设置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文件中界定的社区工作人员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任职时间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须在九龙坡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书记、主任不满3年的,如加上在其他岗位职务合计满6年的,可按其他村干部(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岗位类别报考;在村、社区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类别。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78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在报名开始日(2019年12月9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1号会议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

3.报名程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5.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报名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招聘指标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的(须在面试开考两天前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声明至区人力社保局事业管理科),其缺额由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布。

考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

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国家对体检政策有调整的,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具体招聘岗位在体检后,2020年1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在单位及职务、符合报名条件的任职年限、考生总成绩、体检是否合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张榜公示地点为拟聘用人员工作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中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招考服务电话:61968933 68782527

附件:1.九龙坡区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九龙坡区2019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样表)

3.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1-3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1-22/525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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