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社局网站 阅读:908 次 日期:2019-11-29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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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见《巫溪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 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4.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审核。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7.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高校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开始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者按岗位报考,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考生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提供资料见附件2,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巫溪县柏场街道广场西街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402)。

(三)现场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收取报名费100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00元/科/人)。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明确的“招聘条件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报考时应在《巫溪县2019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上签字。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

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缴费情况于报名结束后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一楼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 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2(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报名已缴费确认参考人数之比,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两科,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等情况,于笔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同时在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一楼张贴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 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为1:2(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招聘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只有1人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已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对应科目最低成绩”。

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凡考生有一科缺考或成绩无效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及方式

面试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上公示时一同公布,同时在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一楼张贴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只有1人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其面试小组人员的最低成绩”,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示,同时在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一楼张贴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六、体检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在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按前述确定体检人员方式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考察组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着重核实档案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考察结束后,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考察组提供的考察资料和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520450(李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巫溪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岗位一览表

2.巫溪县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

4.同意报考事项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5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1-28/525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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