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社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日报社成立于1986年,为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自理。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东莞日报社的发展需要,今年拟计划对外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东莞市属媒体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新闻及相关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3)近两年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版)。
(5)报考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报名地点:东莞南城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三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日报社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待定。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时间网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东莞时间网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时间网查询。
联系电话:23126251
东莞日报社
2019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dghrss.dg.gov.cn/rlzyj/zpgg/201911/865f665839344b6ea03443f454d29df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