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第四季度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社局网站 阅读:923 次 日期:2019-12-03 11: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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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铜梁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名。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公招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以此类推;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公招计划表》)的人员。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证书。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公开招聘人员须在铜梁区服务5年及以上。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参加我区2017年-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且录(聘)用后未到单位报到人员。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及《公招计划表》中各岗位的报考条件。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认定,招聘单位和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属同一专业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18:00前登录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等原因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2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2019年12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本岗位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公招计划表》,每科分值为100分。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具体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中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

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1月9日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Index.shtml)公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递补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岗位确定

对报考镇街各事业单位,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参加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自由选岗(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者,3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不得报考铜梁区机关事业单位。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相关程序报批后,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对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或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在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明确服务期限,约定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铜梁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照与招聘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3.铜梁区2019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1-4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2-02/525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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