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来源: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124 次 日期:2019-12-06 15: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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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公告

《河津市党群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现将招聘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45人,其中党群系统3人;政府序列4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⑧“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并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均以2019年12月3日为截止时间。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2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三、岗位条件说明

1、专业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年龄要求:除招聘公告中有其它规定外,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2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3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②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专业要求为硕士以上学历或报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党群系统专业要求为硕士以上学历开考比例仍为3:1)。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同类)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9日(14日、15日正常受理,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河津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口西南角)

5、领取准考证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发布笔试公告,考生依据公告时间领取准考证。

6、咨询电话:河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8735978070

五、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河津市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河津市人社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信息来源:http://www.sxhj.gov.cn/index.php/cms/item-view-id-23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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