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社局网站 阅读:1194 次 日期:2019-12-15 10: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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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重庆市开州区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符合《简章》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5. 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内外其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 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本次考核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5,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开州区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实行考生诚信报考,凡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报考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1.报名方式。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3.报名地点。开州中学。

4.报名资料。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会同开州区教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资格审查责任追究制。先由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签署是否符合报名资格的意见,再由开州区教委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并签署意见,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最后报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认定备案。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四舍五入),达不到实际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给考试考核通知书,并领取《准考证》(附件4)。

(三)考试考核。委托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进行业务指导、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于12月26日17:00在开州中学现场报名处公布。

考试考核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w.cqkz.gov.cn/)、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kx.cq.gov.cn)公示。

(四)体检。体检由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业务指导,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体检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规定应当场复检或当日复检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实施机关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会同选岗确定的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招聘结果。考察合格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lsbj.cq.gov.cn/)、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k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拟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开州区教委统一报开州区人社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规定,确定其岗位等级。

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规定服务期的,不能向区内其他单位或向区外单位交流调动,否则取消其聘用合同,解除其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其他有关事宜在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网、开州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开州区监察委)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开州区教委)

023-52218661(开州区人社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2020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附件4:准考证

附件5: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6:报名所需材料

附件1-6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2-13/5259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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