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3776 次 日期:2012-08-22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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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林业厅所属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决定面向全省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6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岗位一:网络信息岗位2名;

岗位二:技术岗位1名;

岗位三:刑事侦查岗位2名;

岗位四:综合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热爱森林公安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勤奋敬业、任劳任怨的精神;

3、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并已评授警衔、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级的人民警察;

5、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资格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岗位一:网络信息岗位(岗位代码01) 要求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科学、数据库、网络、通讯等计算机及通信信息类专业毕业,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和信息网络工作能力。

岗位二: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2) 要求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林学、植物学及相近专业毕业,有植物学研究及植物鉴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三:刑事侦查岗位(岗位代码03) 要求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具有较强的刑事侦查能力,熟练掌握驾驶技术。

岗位四:综合岗位(岗位代码04) 要求符合报名基本资格条件即可。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登记表,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宽28mm×高42mm);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需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见附件2);按照岗位报名资格条件需要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部(昆明市北京路1178号云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部908室)。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到省森林公安局政治部现场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也可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森林公安局政治部(0871-5736219)。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森林公安局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省森林公安局初审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森林公安局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公布,对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才能开考,因岗位无法开考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工作由省林业厅组织实施,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省林业厅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考生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通报。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bofcom.gov.cn)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871-5011403(省林业厅人事处)

0871-5736219(省森林公安局政治部)

监督电话:0871-5011414(省林业厅纪检监察室)

0871-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

1.云南省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云南省森林公安局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云南省林业厅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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