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社局网站 阅读:821 次 日期:2019-12-22 11: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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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教师258人,高级职称65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162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150余人,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2018年,被市教委、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培育)单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28人,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5年以上,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10.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公布之日(对月),如2017年12月-2019年12月,工作年限为2年,依次类推;

11.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至2020年1月7日下午5:00止。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附件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附件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信息统计表》,将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cqyzzrsc@126com。(电子邮件请以“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但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经学院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后,审核合格者名单及技能测试范围将于2020年1月8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http://hro.cqyu.edu.cn/)。。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20年1月9日上午9:00-12:00持相关材料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学院将于当天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址:http://hro.cqyu.edu.

cn/)公布各岗位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情况。

相关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二寸照片1张;

3.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

4.《报名表》;

5.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各岗位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情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公布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于2020年1月9日下午2:00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基础知识。

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笔试成绩及专业技能测试安排,于考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公布(网址:http://hro.cqyu.edu.cn/)。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于2020年1月10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或不足1:5者一并进入。测试内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实操)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同时需试讲与实操的岗位,试讲与实操各占该环节的50%。讲课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时间为10分钟左右,考生需准备PPT。实操主要考核岗位知识与技能。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安排于专业技能测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址:http://hro.cqyu.edu.cn/)公布。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于专业技能测试同日进行,地点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4.面试

面试于2020年1月17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至低1:2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并在考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体检环节,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安排于面试当天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网址:http://hro.cqyu.edu.cn/)公布。(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学院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聘用后同时按《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有关待遇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八、附则

(一)根据学院需要,录取人员须兼职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二)本简章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老师,023-683158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707969154@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1-4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2-20/5261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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