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2020年第一季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武隆区优秀村(社区)干部、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武隆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武隆区优秀村(社区)干部、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7.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截至报名前一日,担任武隆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担任武隆区专职干部满6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8.面向高校贫困生招聘的岗位:截至报名前一日,具有武隆区户籍,经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已脱贫和未脱贫的人口)或经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人口或经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人口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武隆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专职干部但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12:00;14:00-17:30)
(三) 报名地点: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室。
(四)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 《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于报名之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及面试等相关信息,请于2020年1月23日9:00时后登录“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l.cq.gov.cn)”查询。
2.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3.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与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一)确定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聘用乡镇单位,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7825998、023-7772203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武隆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武隆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武隆区面向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信息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20-01-03/5263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