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丰都县招聘森林资源管护员简章
为弥补因人员退休和辞职(辞退)造成的森林资源管护岗位人员的空缺,更好地管护好森林防火和森林动植物资源,根据《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都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委发【2016】25号)和《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购买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17】85号)文件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护员10人。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适度倾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森林资源服务人员10人(男女不限),其中森林资源管护员9人,财务人员1人。
三、主要从事工作内容
从事管护站点野外巡护工作,每月巡山护林不少于25天。
四、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财务人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森林资源管护员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可优先招聘。
3.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入职体检(公务员)合格标准,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4.熟悉管护责任区域周边的村情、山情、民情,该管护区域内四至界线,能吃住在站点。
5.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服从劳务公司和林场关于森林资源管护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现役军人。
五、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县就业局三楼),电话:023-85606921。
(三)报名资料。本次公开招用实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本人页);
3.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
以下资料只需要提供原件:
1.建卡贫困户和低保人员等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真实、准确填写的《报名表》一份,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报名时,请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信息,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招聘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招聘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依据《劳动合同法》与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次任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续用。
聘用人员身份为非编制内的森林资源管护员。工资待遇在扣除五险一金相关费用后,资源管护人员每月固定工资1750元,财务人员每月固定工资2150,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工资由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全县最低工资调整情况,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并按国家和本县相关规定以工资收入为基数,办理五险一金。
七、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用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事项
1.选用单位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
2.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应聘者通讯不畅不能接收报名反馈,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23-85606921
丰都县虹存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qfd.gov.cn/publicity/ldrsjc/shbz/16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