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3.本次招聘岗位适合男性,户籍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02年4月出生的);
5.身高170CM以上,双眼裸视0.8以上,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的纹身、疤痕;无慢性病、传染病及精神病史。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4:30 -18:00时(周末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
①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104室(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
②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一楼司法警察大队(业警官,电话:0877-6245024)。
3.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持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学历证、④学位证、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必须具备前三项方可报名),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如实填写《报名表》。逾期不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考试费: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男子1000米跑测试。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外形条件,语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
(四)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2.政审:由应聘人员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单或证明。
(五)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本次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由用工单位统一培训、统筹分配岗位,并进行日常管理,岗位职责、作息制度、工资待遇、工作考核等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经聘用,配发全套制式服装,按政策规定购买各项社会保险,每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500元(含社会保险)。享受工作单位相应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休假制度。
六、纪律要求
1.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川区人民法院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7-2011778(宸才公司)
0877-6245197(江川区法院)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56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