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723 次 日期:2020-03-23 15: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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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温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较重治安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人民调解员:1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3月31日)。

2、人民调解辅助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三、工资待遇

按区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3月27日止,应聘者请自行准备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到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政治处(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102室)报名,联系电话:88535763。

五、聘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考察、体检,择优录取。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予退回;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15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ouhai.gov.cn/art/2020/3/19/art_1251606_42329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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