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人民医院2020年卫生人才招聘公告(编内)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储备,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院招聘编内紧缺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完成规培的毕业生,不受学历性质要求限制。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普通招生计划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2019年3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4、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不限户籍。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一批: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毕业生网络视频双选会
时间:2020年3月27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job.kmmc.cn(昆明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注册求职会员,完善个人简历信息,然后进入本次网络招聘会会场。因系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未成功接收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3月27日止。
第二批:网络招聘
若视频双选会未报满的岗位,采取网络招聘的方式,报考人员以电子邮件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名邮箱(mjwsjbgs@163.com)
墨江县人民医院报名邮箱(mjxyybgs@126.com)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报名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 应包括个人推荐表、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是否属于医学类专业等相关材料。2020年毕业生先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审核,待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2、报名咨询电话:
墨江县卫生健康局:0879-4236847
墨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879-4235570
墨江县人民医院院办:0879-4232742
六、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1、资格审议小组审核毕业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学习情况、专业成绩、获奖情况等择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原则上不得低于2:1,若部分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较少达不到比例的,报请县卫健系统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2、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综合评定不予通过。通过综合评定人员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七、考核和体检
1、考核。签订就业协议应聘人员毕业后,提供毕业证等证件原件,由人社、卫健及用人单位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由墨江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应聘人员到墨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等部门全程监督检查。
2、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学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4、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组织纪律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组织、人社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