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力量,全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治安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协警员在铺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落实百色城区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推进“平安百色、平安右江”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向百色市(户籍)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150名。其中男性135名(用于警务站、派出所的巡逻防范),女性15名(用于警务站、派出所的巡逻防范、文员)。
本次招聘的协警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协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士兵、士官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后至1994年8月1日前出生);复退士兵、士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4日后出生);要求的年龄原则上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如有异议者,以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年龄为准;
4、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协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方法、程序和照顾加分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9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776――2836578;
3、报名方式、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携带近期同底2吋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4、政审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证明,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5、照顾加分:右江区常住户口的加5分,复退军人 及警察司法专业毕业生加5分。
(二)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安排
1、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以上三项体能测评全部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9月15日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1:1.5以上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排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则按《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执行。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委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百色人才网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能测评、面试和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聘用人员聘期三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
五、待遇
招聘聘用期间内的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百色市市直协警员的标准执行。三年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统一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聘用期间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单位:
百色市公安局纪委(0776一2836245)
百色市公安局监察室(0776一2833886)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一2841758)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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