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宿迁市戒毒后续照管指导站招聘简章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网站 阅读:1295 次 日期:2020-04-08 1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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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宿迁市戒毒后续照管指导站招聘简章

江苏省宿迁市戒毒后续照管指导站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工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社工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优先;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9日期间出生); (3)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能熟练应用计算机office等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5)长期出外勤及加班。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日9:00—4月10日15:00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市场;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7日9:00—4月10日17:00。

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受理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考单位联系(电话0527-82868138)。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数原则上按照1:3开考比例进行。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宿人才招聘微信公众平台)。

3.资格复审和面试。

江苏省苏宿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围绕应聘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4.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5.考察。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在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6.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宿人才招聘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立即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2686567。

江苏省宿迁市戒毒后续照管指导站

2020年4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suqian.gov.cn/ssfj/tzgg/202004/7f8493da06db4964b98087229631c5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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