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公开考聘保教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关于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公开考聘保教人员的公告 》的相关规定,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及范围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3倍的,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4月2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地址:东兴区红牌路)
(三)咨询电话: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0832-2272032;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2-2288102
三、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并提供的材料
(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自行制作表格填写的无效。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笔试准考证遗失可用本人《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代替)。
(三)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相应的一份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系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除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外,还须提供就读学校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等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拟取得的毕业证时间和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和时间。提供的证明须涵盖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缺一不可。
(五)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出具证明时间须在其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六)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提供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七)报考者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流程: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请各位考生按以上顺序准备好面试资格复审资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务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工作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如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双方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确认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温馨提示。
1.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写明是“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主管部门同意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时间须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后出具的,不予认可。
2.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而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隐瞒“在编在职人员身份”,即在《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写明是“非在职人员”的,在本次考聘的任何环节,如查实此类人员没有在其本次考聘网上报名时间前(含报名当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者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将按《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下半年内江市东兴区阳光幼儿园公开考聘保教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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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njpta.e21cn.com/newsDetail/10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