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资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绍兴市国资委下属绍兴市国资国企发展研究中心,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国资国企研究、国企党建工作人员各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勤奋;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资国企研究岗位要求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专业,有企业管理和改革发展研究工作经历优先;国企党建岗位要求经济学、法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专业,有党务工作经历优先;
3、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在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 5 月20日。
2、报名方式:疫情期间,采取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发送邮件至邮箱2329120927@qq.com。(也可登录绍兴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sx.gov.cn)查询)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绍兴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教师、医生及滨海新区事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的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在面试时予以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国资委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等。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
考察对象放弃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者,由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国资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在市国资委党委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实施。联系电话:85201905。
(受理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绍兴市国资委
2020年4月30日
来源:http://rsj.sx.gov.cn/art/2020/4/30/art_1488670_42780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