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引进虚拟事业编制人才公告
根据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科研事业发展与科研团队建设需要,报经县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核准,计划面向全国引进虚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计划
1.专业与名额
生态学(植被生态学或森林生态方向)、森林保护、植物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等专业技术人才1名。
2.基本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研三在读)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男性,35周岁以下。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6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云山社区中田村
联系人: 俞叶飞 0579-84661355 13758903937
邮 箱: feieryun1126@126.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专业业绩与成果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面试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报名联系人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管理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开展的每个环节引才工作均邀请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拟聘用对象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等事项。拟聘用人员若是在读研三人员先签订聘用意向书,根据双方协商到岗实习,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待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管理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5.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0579-84665855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
来源:http://www.panan.gov.cn/11330783K15043025N/xxgkml/qsydwgk/12330727751151985W/05/202005/t20200506_4596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