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中圣宏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和岗位
此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岗位是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二类勤务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留置人员看护和其他勤务活动。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纳入编制管理,。本次共招聘50人,其中男性26人、女性2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招聘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至2002年5月11日以前出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限云南户籍;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文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近期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勤务辅警岗位离职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完整、粘贴照片(相关表格模板详见附件),现场报名时一并交招聘工作人员。
2.报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12号低碳中心A座1单元401C。
3.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2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 17:00。
4.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个人征信报告、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白底彩照4张。
已就业人员参加报名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公安常用法律知识等。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如不能达到面试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及纵跳摸高两项,按性别、年龄段不同分别计算分值,单项满分100分,按50%占比进行折算。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综合成绩加10分。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察政审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七)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优先聘用条件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云南中圣宏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由盘龙区财政按“二类勤务辅警”标准全额保障(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应发工资标准为4274元/月(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按标准工资80%计发(含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其他福利
1.提供食堂就餐。
2.提供住宿。
3.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4.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任何人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设中介机构,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全程接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871-63387915(盘龙分局纪检监察室)、0871-63387896(盘龙分局政工室)。
(二)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写报名信息不实、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测)试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公告由云南中圣宏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后续招聘信息请关注盘龙警方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65529373。
附件(点击下载):
1、《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辅警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2、《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云南中圣宏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