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057 次 日期:2020-05-20 15: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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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我局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晋市组通字〔2018〕48号《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拟为市危险化学品技术保障中心引进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名(晋城市危险化学品技术保障中心1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呈报引才申请和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确定名单、聘用和管理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呈报引才申请和方案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相关要求后,将引才申请和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二)发布公告

引才方案批复后,统一发布公告。公告将在太行日报、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市应急管理局官网(nyj.jcgov.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的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26日(工作日期间)

报名地址:晋城市应急管理局(黄华街1012号安泰大厦)508室

联系人:秦晓玲   13753658200

牛新新   15383666420

办公电话:0356-2212898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在5月18日-5月26日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至jcsyjrsk@163.com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籍证明、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6张。

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并填写《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通过公告网站直接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取填写)。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和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核

采用专业能力测试、考察的方式对其专业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1.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家组交流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如出现同分,按考核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拟引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

组织拟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原发布引进人才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引进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七)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八)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才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引才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

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356-2060078(纪检监察组电话)

本方案由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jcgov.gov.cn/dtxx/ztzl/2020nzt/2020jcsszsydwyjgccrc_28817/gg_28818/202005/t20200516_917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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