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1095 次 日期:2020-05-21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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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思明区城管局)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0名(男25名,女5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岗位描述

协管员岗位(岗位代码:01)23名(男18名,女5名):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日常巡查、文明劝导,督促改正;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工作,不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指挥中心话务员岗位(岗位代码:02)7名(男):主要负责接听群众来电,记录群众信息,回答群众咨询,处理群众问题;需24小时轮班和值夜班;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厦门市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指挥中心话务员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70米以上;

(六)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60米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20年5月20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厦门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24时,应聘人员需在此期间内完整、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求职受理表》(附件1),并附上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打印后由报名人员在声明栏进行签名。连同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技能或特长的证书按顺序扫描成一份A4尺寸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cgsmxm@sina.com邮箱,邮件标题严格按“思明区城市管理局非在编人员+姓名+岗位”格式设置。报名表中各栏目均为必填项,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注: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手机号码,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短信。通过邮件提交应聘材料后须加入思明区城管局非在编人员应聘QQ群771076388,进行信息咨询。)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1日24时,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思明区城管局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政府网。审查未通过的,由思明区城管局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经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思明区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通过初审合格人员,本人身份证为参加笔试凭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试进行,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和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思明区城管局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思明区城管局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员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考试总分。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于面试结束后可登录思明区政府网要事公告栏查询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思明区城管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思明区城管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思明区城管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思明区城管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思明区城管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思明区城管局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思明区城管局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思明区城管局提出意见,报思明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指定的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调整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执行,包干工资5.4万元/年。上述包干工资含社医保、公积金等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医保等费用。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七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5月31日)。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计。

如: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5年6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思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城管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2-5033225。

本招聘简章由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求职受理表》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csglxzzfj/zfxxgkml/zpxx/202005/t20200519_7269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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