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原名宁波市儿童乐园(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创建于1995年5月,是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二十几年来,中心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丰富多彩的课外生活对少年儿童发展的引导作用和校外教育“活动育人”的独特风格,面向全市少年儿童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普惠性校外教育培训和家庭教育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师 | 1 | 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社团活动、做好节目排练等。 | 本科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艺术教育(音乐方向、舞蹈方向)、舞蹈编导; 研究生专业: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方向、舞蹈方向)、舞蹈学。 |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学校任教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获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
注:生源是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经本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报名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6月12日下午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相关招聘公告在宁波市人社局网站、宁波市妇联网站和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站公布。
报名请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点击首页“事业招考”栏目,再点击“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15日上午9:00— 6月17日下午16: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时至6月18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6月22日下午16:00。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及时缴费,以免影响考试。考务费50元/人/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按时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官网(https://nbfe.qsng.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和《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资格复审通知》《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2.面试
面试将进行试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教学组织能力、专业技能、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官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897930,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2020年5月29日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5/29/art_18843_4103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