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来源:宁夏公共招聘网 阅读:1953 次 日期:2020-06-06 15: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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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公告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

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及《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通知(宁编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5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备案管理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备案管理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将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 nxc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 www. nxcy.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点击 “网上报名”后,进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8:00至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18:00。

3.报名程序:

(1)应聘者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应聘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不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305*215像素。要求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应聘者本人对上传的照片质量负责,系统只提供基本校验功能,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及成绩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类别和报考职位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不得调换报考岗位;

(5)等待学院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笔试时间提前一周打印准考证。

(7)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二)网络资格初审

学院人事处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完成网上初审。

1.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应聘者可在网上报名系统里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1份,供笔试身份核验及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笔试

应聘者均须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等信息均通过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请考生自行准备好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复审是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复审对象为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 资格复审时填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备案人员公开招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原件两份,应聘者和学院各留一份(学院网站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5.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

7.岗位要求的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含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9.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备案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学院官网下载双面打印,签字)。

10.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招聘资格。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学院还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内容及方法:

(1)教师岗位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准备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考查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其它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现场回答问题方式考查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

(3)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确定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由学院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学院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由学院人事处和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4.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学院备案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学院备案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6.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备案人员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学院会议审定。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学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备案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待遇按照《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备案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进行。

2.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备案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3.应聘者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4.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5.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6.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孙老师、李老师0951-5096573 李老师、熊老师0951-5096572

监督投诉电话: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5096581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备案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来源:http://www.nxjob.cn/wcms/nxjob/zdzp/20200605/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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