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切实加强我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贵阳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区部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经中共小河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职位及人数
根据我区科(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5名,具体为:
(一)行政机关领导职位
小河区商务局副局长1名
(二)事业单位领导职位
小河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主任1名
小河区社会救助局局长1名
小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1名
小河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中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执行力强,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以后出生)。
3、非行政编制人员报考行政职位的,按照《贵阳市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执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行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其中,管理人员还须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报考行政机关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5年以上。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其他不适合报名情况的。
(四)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
1、小河区商务局副局长职位:(代码01)
专业不限,熟悉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
2、小河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主任职位:(代码02)
教育教学相关专业,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熟悉教育科研、教师培训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较强的群众工作和综合协调能力。
3、小河区社会救助局局长职位:(代码03)
专业不限,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小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职位:(代码04)
专业不限,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小河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位:(代码05)
专业不限,熟悉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考试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的考试复习范围不作具体规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日—9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
(1)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资料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或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名。
(2)报名资料。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2份(登记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各2份及其原件;
③与报名相关的证明材料(参加工作证明,其中包含职级及任职经历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等);
④近期白色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
报名资料不退回。
3、资格审查
按照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不低于6:1的比例,确定开考职位。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于2012年9月4日前带齐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若不进行复审,视作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五、工作程序
(一)笔试
由区公选领导小组明确笔试命题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末位分数相同者,则一并进入下一程序。通过媒体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准考证号。
(二)面试
由区公选领导小组明确面试命题方式,采取“大评委制”,邀请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委会,按照领导和专家评委评分占80%,群众评委评分占20%的比例折算面试得分。面试测试应试者的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在领导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拟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综合得分末位分数相同者,则一并进入下一程序。通过媒体公布面试成绩和差额考察对象准考证号。
(三)体检
由区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参照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工作实绩、群众观念、干部群众公认度等情况,特别要突出考察干部的“德”、“辛苦指数”,以及在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表现情况等,在客观公正考察的基础上,由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向领导小组汇报。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综合成绩在体检合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
(五)党委讨论决定
区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组汇报的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通过综合分析比选,按2:1的比例研究提出差额票决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进行票决。若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时,经区委常委会研究,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六)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统一公告公开选拔结果。被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在职位所在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再保留试用期间待遇。
六、工作纪律
公开选拔工作期间,在小河区纪委、区监察局设置监督电话(0851—3845391)和举报箱,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设置监督电话(0851—3849891)和举报箱,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调查处理。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公正廉洁,遵守纪律,若有违反组织纪律的,一经查实,从严给予纪律处分,保证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中应遵守《考场规则》,若发现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外,并通报批评。
七、其他事项
(一)通讯联系
咨询电话:(0851)3807007联系人:刘惠俊罗琼于黔娜
(二)本公告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公选公告信息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布,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小河区公开选拔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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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小河区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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