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为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以 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拟分配执行局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男性;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本院微信公众号、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前(上午9:00至11:30 ;下午3:00至5:30 ;周末及节假日顺延)
2.报名地点:县法院政治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2张及青川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人选。
(三)考核时间
本次招聘通过考核的方式决定最终录用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川县人民法院。
(四)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书记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院党组已定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五险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川县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39-7205967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0062215443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