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8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连续失业、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
(七)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
(八)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有吸毒史、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08:00—11:30 ,14:30—17:30)
报名地点:镇沅县住建局4楼(原监察大队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资格审查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四)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标准
经聘用后,统一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参照镇沅县公益性岗位待遇保障标准为准(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各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现行单位缴纳总数为810元/月)。
五、相关要求
(一)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招聘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二)自动放弃聘用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在应聘过程中,应随时关注应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应聘事项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5813930(镇沅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普女士 电话:13769963832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9日
来源:http://www.pezy.gov.cn/zwdt/gsgg/2020/0630/32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