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检察事务保障中心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主要从事检察技术及检察院交办的工作。
三、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招聘范围学历及专业要求
技术员管理九级及以下1名杭州市户籍计算机(软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含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4.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日至2002年7月11日);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注:专业以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条件认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释。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1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点30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各项字段请真实、完整填写(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
(5)正面免冠一寸照电子版;
(6)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正式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为留学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扫描(总量不大于8M)发送至邮箱bjqjcy@139.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如技术员+张XX)。
3.报考人数不足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核减招聘计划,并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hhrc.com.cn)进行公告。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7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
2020年7月21日,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hhrc.com.cn)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于7月23日、7月24日将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送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号)1楼案管大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4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hhrc.com.cn)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
1.考生填写的信息和申报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承担。
2.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考结束,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杭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hhrc.com.cn)、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bj.hzjcy.gov.cn/)以及杭州滨江检察等相关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信息,考生亦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方式:0571-87702056、8770205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4.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中共杭州市滨江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571-87702086。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bj.hzjcy.gov.cn/website/contentpage.aspx?sel=900&infoId=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