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要求,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和护理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相应教师或护士资格报名条件者即可报名,如在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教育系统85名(全额事业编制),卫生系统10名(全额事业编制8名、差额事业编制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在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中,设置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措施,在卫生系统岗位中设置2个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参加屯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
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按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考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不得报考;
⑵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⑶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不满一年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⑷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⑸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⑹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⑺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网址为: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tunliu.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7月15日上午8:00至2020年7月19日18:00期间登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应当与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各种证件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网报上传照片具体要求为:
(1)务必保证所上传照片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蓝)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
(2)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
(3)上传照片中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非军人身份的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2020年7月20日上午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7月20日下午16: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7月20日下午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开考比例
(1)按照《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教师岗位招聘原则上按男女1:1的比例设岗(小学英语岗位除外)。开考比例不达3:1的,均在同类岗位内调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不达比例要求时,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小学英语岗位。
(2)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资格。
(3)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5.打印准考证
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一周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提示:所有报名者,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考试费用减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0年7月21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或拍照制成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34030396@163.com,并拨打电话0355-7522093进行确认。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各科计分采取百分制,总分2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40%+《专业基础理论》分数×60%。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招聘简章》和《笔试科目考试提纲》(附件3)。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可在2周后查询。
3.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否则取消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自行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2020届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准予毕业证明;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同意);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还需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需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需提供长治市屯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1: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现场评分并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讲课测试;报考卫生系统定向岗位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小于3:1,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4、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设置两个及以上考场的考生面试成绩通过二次平均法对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
八、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者,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均相同者,增加一场笔试,以增加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考试总成绩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体检费。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区招聘领导组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8、考察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考察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十一、选岗
考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考教育系统选岗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
十二、聘用审批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后,报区政府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长治市屯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未取得岗位所需专业对应资格证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视同),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岗位。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
0355—7522155 教育局
0355—7522158 卫体局
十四、其他
1、本公告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2、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编有《笔试科目考试提纲》(附件3),供考生参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报名人数较多,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1.长治市屯留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3.笔试科目考试提纲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7/01/9896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