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020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0]8号)、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2020年常山县定向培养卫生人才计划的批示等有关规定,现就常山县2020年医学定向培养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与招聘
(一)招生(招聘)计划
委托学校 | 专业 | 选考科目 | 培养 层次 | 学制 | 名额 | 工作机构 | 最低服务年限 |
温州医科大学(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 临床医学 | 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本科 | 五年 | 2 | 医疗卫生机构 | 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 临床医学 | 本科 | 五年 | 14 | |||
浙江中医药大学(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 预防医学 | 本科 | 五年 | 1 | |||
杭州医学院(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 预防医学 | 本科 | 五年 | 1 |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 中医学 | 本科 | 五年 | 2 | |||
杭州医学院(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 | 临床医学 | 专科 | 三年 | 10 | |||
合计 | 30 |
(二)招生(招聘)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常山县卫生健康事业服务的本县户籍考生。
(三)招生(招聘)录取
2020年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
提前录取院校专业(类)不再分批,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3.组织体检
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范围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5.学校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名单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7.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等,按本科生每人共4.6万元、专科生每人共2.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县属医疗机构定向培养的学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将明确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等自行承担。
二、就业与待遇
2020年招生与招聘并轨的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常山县相关医疗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健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表现及入编考试等综合成绩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无法按期毕业的,必须承担定向培养协议中规定的相应责任。
三、预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预报名时间
有意向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名),自7月15日后起均可持身份证、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常山县卫生健康局预报名,集中预报名时间至7月17日止。
(二)注意事项
1.凡有意者须统一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预报名,未录取者不影响当年考生正常的招生与录取。
2.医学定向培养医生相关事宜咨询:常山县卫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5011885,联系人:洪女士。
3.本公告由常山县卫生健康局、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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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卫生健康局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0/7/6/art_1229091226_774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