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2名(微电子产业管理和园区管理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微电子产业管理和园区管理。
(二)岗位职责:
产业管理:研究产业发展方向,做好产业规划;进行产业招商、项目论证、商务谈判等;对落地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园区管理:园区空间规划及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完成园区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园区和园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协调园区日常运作和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要求: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学历要求: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和国(境)外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境外获得的学历及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不限;并具有集成电路、土木工程建设、园区管理、招商等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年龄要求: 40周岁(1980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 - 2020年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右上角“事业招考”栏目进入页面,再点击右上角的“报名入口”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
3.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8月3日9:00 -8月5日17:00。
2.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1:8的,取消招聘指标。
(三)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1.时间:2020年8月7日9:00 - 17:00。
2.考生可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选择进入“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
(四)笔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2日9:00-8月15日9:30。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点击“事业招考-报名入口”按钮,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8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的,取消招聘指标。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的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5.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应聘者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六)体检、考察
1.参加体检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2.应聘者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4.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淘汰。
(七)聘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若替补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可不予录用。
2.拟聘用者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法及待遇:用工管理参照宁波市鄞州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工资待遇:具有高级职称的年收入18万元(含五险一金)、中级职称14万元(含五险一金)、普通管理岗位9万元(含五险一金)。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者需对提交的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招聘公告由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有关招考信息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询,网络报名咨询(工作日)电话:0574-87117907,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574-89296917、89296916。
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0/7/15/art_106337_10181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