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淳安县社工招聘简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9〕38号)精神,经淳安县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姜家镇、汾口镇、大墅镇决定联合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要求
此次招聘的是乡镇社区工作者,人数为9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如下:
序号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生源要求 | 性别 | 其他 要求 |
1 | 姜家镇社工岗位1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生源 | 男 | |
2 | 姜家镇社工岗位2 | 2 | 女 | ||||
3 | 汾口镇社工岗位1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生源 | 男女不限 | 党员 |
4 | 汾口镇社工岗位2 | 2 | 男女不限 | ||||
5 | 大墅镇社工岗位1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专业 不限 | 淳安户籍、淳安生源 | 男 | |
6 | 大墅镇社工岗位2 | 1 | 女 |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毕业生(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
2.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20年7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须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曾经任职过村干部(含村会计)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4.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须在2020年7月
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7月16日。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乡镇(园区)社区工作者报考的,须经所在乡镇(园区)政府书面同意。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复审确认的办法,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2020年7月16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24日下午5:30(工作日)截止,有意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2寸半身彩照2张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至招考单位指定地点报名:
①姜家镇地点:姜家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8757115800 ,党政网765800 联系人:何易恒
②汾口镇地点:汾口镇政府党群办公室 联系电话:13750804756 ,党政网644756 联系人:方振泽
③大墅镇地点:大墅镇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057152132,党政网:672132 联系人:唐建明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按1︰2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果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结论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相关公告、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www.qdh.gov.cn)。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淳安县民政局
姜家镇人民政府
汾口镇人民政府
大墅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www.qdh.gov.cn/art/2020/7/15/art_1289606_50755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