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文交换中心为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市级机关单位(含副局级)、驻甬部省属单位、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相关往来公文(涉密文件)交换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为各单位公文交换提供场所、设备及其他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宁波市 市级机 关公文 交换中心 | 综合 文字 | 管理 | 1 | 从事文字文稿 等综合业务类 工作 | 专业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 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宁波大 市户籍 或生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普通高校 应届毕业生; 2、具有3年及以上 工作经历且年龄35周 岁以下。 |
注: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非兼职、实习)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和工作单位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3.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2日9时至7月24日16时。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市委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6时。
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7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7月28日9时至7月30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政府网(http://gtog.ningbo.gov.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政府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上公布,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政府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182415、89183532,
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2672、89183388。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2020年7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7/17/art_1229114380_115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