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现场确认的方式。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防城港市教育局十楼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万山路500号市林业大厦十楼)。
(二)寄送材料的方式。
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确有困难的,可于7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寄报考资格材料的复印件进行初审,且必须在面试前1天携带报考资格材料的原件到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材料邮寄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林业大厦801室,邮政编码:538001,联系电话:0770-2883826/2883827。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供在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名的《 报名表》(1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适用“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面试资格,责任由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自负。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工作要求
(一)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防城港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以寄送材料方式进行初审但未现场确认,以及因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
(四)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应在接到招聘单位通知2天内,按上述材料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附件:2020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fcg.gxrc.com/Article/info/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