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见习村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服务霍邱发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霍邱籍人才公开选聘见习村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共330名,详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具有霍邱县户籍,或配偶具有霍邱县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农村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二期士官及以上的放宽至45周岁;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近5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4.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点:各乡镇党建办(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毕业证书、退役军人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两寸证件照4张到拟报考的乡镇报名点,填写《霍邱县公开选聘见习村干部报名表》报名。原则上只能报考户籍所在乡镇或紧邻乡镇。
2.资格审核(8月16日至8月18日)
各乡镇根据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县级组织纪检、信访、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对未通过审核的,向报考人说明原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8月22日前)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到各乡镇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笔试(8月23日)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00。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聘人数达不到1.5:1(进位取整)的,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5.组织考察和体检(8月下旬)
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纳入)。考察由乡镇党委组织开展,体检由县统一组织,按照人员招录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由相关乡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和聘用(9月上旬)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霍邱先锋网、霍邱政府网以及各乡镇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各乡镇统一办理见习村干部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村干部管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岗位待遇
1.见习村干部见习期六个月,具体见习岗位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原则上,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书记助理,非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主任助理。见习期间,必须到村到岗,正常参与村级日常工作。
2.见习村干部见习期内按2300元/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满后,经乡镇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和任职资格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由乡镇党委根据见习表现安排具体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标准执行,购买社保,并享受人才到村任职补助。
3.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其本人负责。
4.见习村干部选聘期间,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五、工作保障
县成立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见习村干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选聘工作。严明工作纪律,选聘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全程监督;对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0564-271756115505649296
各乡镇、开发区:见附件。
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见习村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oqiu.gov.cn/xqgk/gsgg/27279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