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文件精神,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经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蔡骏逸等15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7日。
二、拟聘岗位和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受理部门、地址、电话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人事科
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邮编:510370) 电话:020-81268021
附件:拟聘岗位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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