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简章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2020届未就业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
(六)石柱县户籍。
(七)熟悉计算机及Word、Excel软件操作。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非2020届的其它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人力社保局7楼考试培训中心。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带以下材料:
报名时持本人的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经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16日上午8:30,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16日下午2:00。地点在报名处。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同步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本次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待遇
工资标准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1700元。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承担应由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报名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日
信息来源:http://cqszx.gov.cn/zwgk_260/gsgg/202008/t20200803_7746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