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简章
来源:烟台市经开区网站 阅读:1398 次 日期:2020-08-09 11: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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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烟发〔2019〕13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面向全国引进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18个,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中小学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学校(幼儿园)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课程和教学领导力,具有较高的教科研水平和较强的教科研管理能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5.应聘人员年龄须为1974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69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优秀辅导老师奖,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教学成果奖、教学能手、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含工程人选)、名校长(含工程人选)、名园长(含工程人选)、名班主任(含工程人选)、优秀教育管理者(含建设工程人选)、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育领军人才等或相当于此类荣誉称号之一的。

9.报考初中校长岗位须现任公办初中校长或现任副校长职务满三年(含)以上,现任民办学校校长(且曾具有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经历);报考小学校长岗位须现任公办小学校长或现任副校长职务满三年(含)以上,现任民办学校校长(且曾具有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任职经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岗位须现任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报考幼儿园园长岗位须现任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报考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现从事一线任教工作。

10.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纪处分,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报《报名表》(见附件2)、《一览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并将《报名表》《一览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zgc6396721@yt.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开发区教育分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发布。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从高中开始所有阶段的学历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任职文件或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荣誉证书,除简章要求的相关荣誉外,另须提供近五年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以及工作业绩证明。

(6)个人近五年综述材料(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个人业绩综述、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字数不超过5000字。)

(7)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8)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上午10点前提交。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两个月内提供。

(9)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笔试环节。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引领专业发展的能力、管理能力、教学设计及文字写作能力等。面试后因弃权造成的笔试人员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五)考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含)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用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

四、薪酬待遇

执行烟台开发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薪酬标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全国引进人才实行全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对已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及时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公布。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条件

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表

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8月6日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及条件.xlsx

附件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5: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信息来源:http://www.yeda.gov.cn/art/2020/8/6/art_33548_2798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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