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诏安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推进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的通知》(漳委组通〔2020〕6号)和《中共诏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诏安县选聘党群工作者实施方案>的通知》(诏委组〔2020〕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党群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聘党群工作者工作要以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选聘名额
从已参加2020年度福建省 、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人员中选聘党群工作者161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学历应在报名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5.截止报名时户籍需在所选报的乡镇,年龄18-35周岁(在1984年8月至2002年8月期间出生)。
6.同等条件下,系中共党员身份的优先录用。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党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聘程序
选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向社会公布选聘计划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17日至8月2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梅洲乡: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1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535691。
四都镇:诏安县四都镇人民政府203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6091784。
金星乡: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305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554362。
梅岭镇: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2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6091063。
桥东镇: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2楼组织办;联系电话15160667130。
南诏镇: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2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6096812。
深桥镇: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3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303522。
西潭镇: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2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422400。
白洋乡:诏安县白洋乡人民政府4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6091250。
建设乡:诏安县建设乡人民政府208组织办;联系电话13859272895。
红星乡: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2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052122。
太平镇: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3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022685。
霞葛镇:诏安县霞葛镇人民政府1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596-3082192。
官陂镇:诏安县官陂镇人民政府1楼组织办;联系电话18150678190。
秀篆镇: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计生楼3楼组织办;联系电话15860629945。
3.报名要求: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参加2020年全省公务员(全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准考证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填写《诏安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诏安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从参加2020年度福建省 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应超过全省最低合格线)
2.若第一轮选聘未招满,则从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按缺口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应超过全市最低合格线)
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乡镇负责。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各乡镇统一征求乡镇派出所、卫健部门意见,并网上查询考核对象个人征信情况。
2.在职报名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乡镇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书》。首轮聘用期为三年,乡镇党群工作者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到村工作。如受聘的党群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到乡镇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党群工作者报酬待遇含基本报酬和绩效奖励,每月基本报酬(含“五险一金”单位缴交部分)不低于2019年全县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绩效奖金由乡镇结合年底考评结果,按称职以上4000-6000元标准另行发放。第2个聘期起,党群工作者的基本报酬待遇参照当年度所在村(社区)“两委”干部基本报酬待遇上浮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提高。
2.发展前景。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
五、具体职责
党群工作者要严格遵守坐班值班、请销假等村主干职业化管理制度,主要协助做好党务工作以及服务群众工作。
1.党务工作。指导村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党内帮扶、党员教育管理等具体工作。
2.文字综合。协助村级党组织、群团组织业务人员完成各种文档材料、电子表格的制定、上报、纠错、入网等工作;协助做好村级会议记录、档案管理等工作。
3.信息收集。及时收集、整理本村(社区)各种电子表文及与本村(社区)活动相关的相片、视频文件,丰富村级信息资源库,总结推广工作实践中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宣传报道本村(社区)在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便民服务及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先进事迹。
4.来访接待。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参与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并做好登记工作;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乡村治理、经济发展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5.便民服务。在群众自愿前提下,采取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群众需要办理的村级代办事项,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受理代办事项后,应主动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代办事项办结完毕,要及时将办好的手续和凭证送交申办人,并做好证明和资料归档工作。
6.其他工作。要积极配合完成本村(社区)的其他重大工作,如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资金的收缴、各种专项治理等。各乡镇、村(社区)可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有意识地安排参与各项中心工作,通过压担子加压力,帮助党群工作者加速成长成熟。
六、考核奖惩
每年根据工作职责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由乡镇、村(社区)对党群工作者负责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优秀、称职的人员予以发放绩效奖励;对不称职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或辞退。
本公告由中共诏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公告同时发布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haoan.gov.cn)、诏安组工微信公众号。
附1:诏安县党群工作者选聘计划表
附2:诏安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诏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4日
附1:
诏安县党群工作者选聘计划表
序号 | 乡镇 | 名额 |
1 | 梅洲乡 | 3 |
2 | 四都镇 | 13 |
3 | 金星乡 | 3 |
4 | 梅岭镇 | 11 |
5 | 桥东镇 | 17 |
6 | 南诏镇 | 16 |
7 | 深桥镇 | 19 |
8 | 西潭镇 | 7 |
9 | 白洋乡 | 12 |
10 | 建设乡 | 7 |
11 | 红星乡 | 13 |
12 | 太平镇 | 15 |
13 | 霞葛镇 | 4 |
14 | 官陂镇 | 15 |
15 | 秀篆镇 | 6 |
合 计 | 161 |
附件2:
诏安县党群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zhaoan.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60503300705900001&siteId=604273481141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