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常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是县委直属的正科级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为保障县矛调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拟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中层副职2名,一般干部3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内在岗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常山县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除试用期考核外,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鼓励从事基层群众工作人员参加报名,具有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4)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5)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岗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8月18-21日,通过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常山发布、常山组工及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8月18-21日,采取现场报名和钉钉报名形式,以现场报名为主,报考人员下载《常山县矛调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钉钉报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钉钉发给选调单位。
报名地点:常山县人民路5号矛调中心2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洋洋,联系电话:13587111201,691201。
(三)资格审查: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以电话或钉钉的方式将结果反馈给报考人员。
(四)考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安排,组织人事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直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若报名人数较多,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资格比选环节。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比选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讨论决定: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选调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七)公示及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常山县矛调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0/8/18/art_1256577_5455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