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来源: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 阅读:1039 次 日期:2020-08-24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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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为有效缓解西盟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合理置换警力,推动警力下沉,确保公安机关有充足的警力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的职责,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公发〔2012〕3号)、“普洱市三届市委第42次常委会议和三届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全市公安机关从2014年开始三年内招聘文职人员1000人,经费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普公发〔2014〕90号)、普洱市公安局同意招聘文职人员批复及西盟县委政府确定西盟县公安局按照“出一补一”的招录原则,西盟县公安机关可招录文职人员90人,现因人员流动空缺6人,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人数

二、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人员工资参照普洱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行工资结构和标准确定,由西盟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文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参加过法 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7、有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疤痕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西盟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岗位查询

本次招录共设1个岗位,男性6人。详情请关注西“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或西盟长安网(www.xmcaw.gov.cn)查询。

(二)现场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流程为:现场领取《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人员招聘报名表》、《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人员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报名点报名→签订《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人员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原件;(2)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试时间:待通知。

考试地点:西盟县公安局。

六、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当天考生带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愿放弃。

体能测试时间:待通知。

体能测试地点:西盟县公安局。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

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男子10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即:

体能测试由西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

体能测试未通过的不给予进入面试。

七、面试

(一)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所有岗位必须进行面试,按每个岗位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能测试结果,确定每个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如果因部分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致使岗位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盟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文职人员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 40% + 面试成绩x 60%,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经历长者,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胜出。

八、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时间待通知,考生体检医院为西盟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政审

1.本次招聘文职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关注“西盟警方”微信公众号或西盟长安网(www.xmca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体能测试合格后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西盟县文职、辅警工作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参加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主管单位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西盟县公安局2020年文职人员招聘工作,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闫警官;联系电话:0879-8342880。

西盟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2j0tFT8V4IVJnIkC2FR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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