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体检总检医师1名;
2.食堂工作人员1名;
3.驾驶员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2.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适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要求
1、体检总检医师: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70周岁以下(194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2.食堂工作人员:初中及以上学历,55周岁以下(196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绍兴市户籍,有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工以上者优先。
3.驾驶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男性,绍兴市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历,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会驾驶救护车及面包车,持有B1、A1或A2驾驶证。
四、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民医院行政A417会议室(市区平江路575号),联系电话:81193888。
3.考试: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以上的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数1:3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不到5倍的直接采用面试形式。
4.体检: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聘用: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 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sxyc.gov.cn/art/2020/8/21/art_1559747_54731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