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一)
常山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常山县卫生应急中心、常山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展中心是常山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岗位
拟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其中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5名、县卫生应急中心4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发展中心4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综合、口头表达等能力;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县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中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或县卫生健康局机关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机关工作经验丰富且业绩突出的年龄可放宽;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公开选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6日17:30止。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党员活动室。
3.联系人:王露锋,联系电话:18767058907,533107。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1)、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务任命文件及其他所需材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选调计划数3倍的,直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若报名人数较多,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资格比选环节。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比选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讨论决定: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选调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经历、学历、任职年限等有关时间要求均截止2020年8月24日。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选调工作统一安排,不得弄虚作假。
3.参与选调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选调方案开展工作。
4.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0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zjcs.gov.cn/art/2020/8/24/art_1229091226_2000646.html